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全省首家实行被告人着便装受审保障人权。2月27日上午,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着便装出庭受审,这在江苏省实为首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明确表明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未经法院判决有罪的被告人,应与公民一样享有人身权和名誉权。让被告人脱掉囚服是与国际接轨,穿囚服接受审判,对被告的身心健康以及认罪、悔罪等都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该院从2013年起就要求刑事案件开庭时要充分保护被告人的权利,做到公开、公正、文明。
来源:2015年3月4日《新华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