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服务大厅,我市新区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职工面带笑容领取工资。2014年春节后,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从2014年2月起就开始拖欠这些职工的工资。2014年9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又失去了联系,公司的债权人纷纷上门讨要欠款。职工们才知道公司已经运转不下去了,无奈之下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2014年9月27日,劳动部门裁决该电子有限公司共计支付上述25人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和社会保险等共计40余万元。裁决下来了,但仍然拿不到钱,公司的土地、厂房、设备都抵押给了银行和担保公司。他们只能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法院的执行上了。我院执行法官在收到上述案件后,立即启动查控措施。在多次与银行和担保公司沟通无果后,案件开始陷入僵局。这些职工在听到法院反馈的信息后,情绪激动,甚至采取过激行为,多次到新区管委会闹访,严重影响了新区管委会的正常工作。
我院承办法官在得知信息后,与该企业职工进行了多次沟通,阐释法律规定,要求大家相信法院,走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大家在我院法官诚恳的劝说下,表示不再采取过激行动,给法院时间去查找财产。我院法官了解到该公司系一家高科技公司,进入了政府扶持目录,那是否有专项财政补贴呢?带着这样的疑问,在与新区相关部门沟通后,肯定了承办法官的猜测。但相关部门考虑到财政款项的专款专用,起初不愿将此款项用于解决职工工资,但经我院法官明法析理后,答应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
经过我院领导与相关部门领导充分沟通后,财政部门答应用此款项先行解决职工工资问题。至此,一批看似不能圆满解决的群体性问题在我院法官不折不挠的努力下圆满解决。
当职工们从法院工作人员手里领到了期待已久的工资准备向我院法官表示感谢时,却发现我院法官已经开始接待新的执行案件当事人了。他们也许不知道我院执行法官的工作压力和内容,但他们清楚的记得在我院执行法官面对他们提问时说过的一句话,“人民群众的满意永远是我们执行工作的追求。”
去年以来,我院共发放4000多笔执行案款,涉及案款1亿9千多万元。其中发放农民工工资5200多万,进一步维护案件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