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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救急助困体现司法关怀
  发布时间:2014-11-26 09:13:5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我院关注民生,为弱势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保障,建成了包括刑事被害人救助、执行救助和诉讼费缓、减、免在内的司法救助体系,切实保障民生,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

    诉讼救助  让百姓打得起官司

    农民工徐某,其母亲瘫痪在床,女儿在上小学,妻子去世了,在上班的途中被车撞成尾椎股严重骨折,肇事车主还拒不赔偿。无奈之下他起诉到了我院。我院立即允许他免交诉讼费、缓交鉴定费。经优先立案、审理、执行,徐某拿到了肇事车主赔偿的4万余元。

    我院本着让打不起官司的百姓讨得回公道的原则,明确诉讼费缓、减、免的对象是因经济困难或其他情况而导致其诉权处于弱势,如果不对其实施司法救助,其平等的诉权就难以保障的特定群体。2014年以来,我院对23起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共计86122元。

    执行救助  折射特殊正义关怀

    李某被电瓶车撞伤致伤残而卧病在床,由70多岁的老母亲伺候,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没有任何财产,也没有任何履行能力,我院执行法官给他家送去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

    我院针对被执行人因天灾人祸,短期内无履行能力,而申请人陷入生活困境的或者被执行人短期内确无履行能力,申请人未获赔偿陷入困境的情况,主动帮助申请人申请救助。2014年以来,我院先后向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人又特别困难的13件案件的17名涉特困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金213400元。

    通过司法救助,使一批涉案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得到有效缓解,真正让社会弱势群体遇到困难及时得到法律帮助,实现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尊严,从而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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