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司法警察大队贯彻落实省高院司法警察总队通知精神,成立警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督察措施,确保年底警务工作零事故。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警务督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司法警察大队从“四个方面”着手,充分发挥警务督察工作效能,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明确责任。成立警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委、副大队长亲自挂帅,确定警务中队长为督察员,具体负责本警队的警务督察工作。
正面引导。以队列训练为切入点,强化法警行为习惯养成,自觉接受警务监督;利用多种宣传媒体,组织全体法警学习警务督察的有关规定,提高认识,推动警务督察工作顺利展开。
讲究方法。健全督察工作机制,以日常管理和易出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通过现场督察、专项督察等方式加大督察力度。通过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防范、抓倾向性的问题,主动延展督察工作的触角,堵塞法警执法漏洞,做到“不整改不放过”。
定期考评。注重督察管理,明确督查工作纪律,规范督察台帐记载,及时通报督察情况。坚持以正面激励为主,惩治处理为辅的原则,及时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将警务督察结果与个人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工作挂钩,实行警务安全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