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新华手机报报道我院进行丁卯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全文如下:
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进行丁卯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完善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明确主审法官在办案中的权力和责任,实行“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建立“1+1+1”审判团队管理模式,由主审法官领导,法官助理、书记员从事审判辅助工作,并对主审法官负责;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制度,对审理难度较大的案件提请疑难案件会议讨论,形成咨询意见;改进院庭长监督指导方式,运用符合司法工作规律的方式,对法庭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充分尊重主审法官和合议庭的独立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