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司法拍卖网上,我院又一批司法拍卖品上架,总估值3906万元。
这次拍卖标的物是4处房地产,其中位于镇江市京口区京岘山庄一处房地产变卖价为21,305,400元,另一处位于镇江新区大港申港路西、金港大道南土地及房屋变卖价为16,267,520元。
自从我院开通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以来,每次网拍都会根据拍卖标的物的价值大小选择不同的媒体公告,并且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平台发布信息,确保拍卖公告的广泛度。8月30日,位于镇江新区橫山路东、港南路北的一处工业地产及附属物拍卖成交,成交价36,226,600元,创下目前我市拍卖成交价纪录,实现了司法拍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我院高国华院长要求,每次网拍前承办法官查清拍卖财产权属、瑕疵状况等,在公告中详细标明房屋租赁、抵押情况,以及竞拍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对车辆可能存在的套牌、改装、主要零配件大修或更换等严重影响竞买人判断的情形均要详细查明。同时从不同角度拍摄实物照片,尤其是瑕疵部位,全部上传至拍卖网页,每件拍品的实物照片不少于4张,尽量减少外地竞买人到现场看样次数,最大程度降低竞买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