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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人民陪审员乐当法治种子的传播者
  发布时间:2014-09-28 10:02:41 打印 字号: | |
 
    7月,我院平昌法庭受理了一民间借贷纠纷,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被告声称这笔钱已经归还,但没有书面的手续。审理中发现,借贷分很多笔,两人交易频繁,对约定的利息双也各执一词,当事人自己对事实也记忆混乱,陈述前后矛盾。
    最后双方争执不下,案件也转入普通程序,殷荣春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了庭审。案件承办法官认为,在群众路线活动背景下法院的工作要接地气,这起案件中原被告是本地居民,我院的人民陪审员很多都是当地具有威信的老教师、老干部、老党员同志,思想觉悟较高,工作经验丰富,对处理纠纷有独到的方法。让他们参与到案件审理过程中,以道德的角度对案件进行评议。承办法官便与人民陪审员殷荣春一道,充分说理,释明法律,做通了原被告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仔细考量各自的行为对家庭和社区带来的影响,最后双方各自作出让步,本案最终得以调解。庭审结束后,殷荣春说:“以前在电视上看法治节目,总觉得每件案子都情节新鲜且不可思议,通过陪审才发现,原来每件案子都是生活中的事情,也需要我们全身心投入去处理,当然我们也非常乐意用我们的知识和经验做当事人的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今年以来,殷荣春已协助送达70余次,参与调解50余件,发挥了老教师、老党员作用,践行人民陪审员职责。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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