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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裁判保护儿童获赠锦旗
  发布时间:2014-09-04 10:12:30 打印 字号: | |

 

    9月3日一上班,新区姚桥镇的当事人盲人张某在家人和村干部的陪同下,将一面绣有“热心为民公正廉洁”的锦旗送交我院,感谢法官杨柳将其孩子判决给民政局抚养,使孩子的生计有了着落。我院副院长李平波代为收下。
    张某即为《父母离婚 男婴判给了民政局》这一被媒体广为报道案件中婴儿的父亲,在与妻子离婚后,二人所生的8个月大男婴的监护争议,成了很大的问题,由于当事人双方家庭该都无监护能力,我院人性化处理,创新思维,适用特别程序,由法院直接指定民政部门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妥善解决了孩子的抚养问题,也解决了张某家人缠绕在心头的纠结,法院运用司法裁判维护儿童权益,受到了当地村委会和村民的好评。这在江苏乃至全国尚无先例。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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