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审判流程公开
执行公开
审务公开
司法拍卖
庭审公开
法院公告
司法调研
法院文化
专题报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我院裁判保护儿童获赠锦旗
发布时间:2014-09-04 10:12:30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9月3日一上班,新区姚桥镇的当事人盲人张某在家人和村干部的陪同下,将一面绣有“热心为民公正廉洁”的锦旗送交我院,感谢法官杨柳将其孩子判决给民政局抚养,使孩子的生计有了着落。我院副院长李平波代为收下。
张某即为《父母离婚 男婴判给了民政局》这一被媒体广为报道案件中婴儿的父亲,在与妻子离婚后,二人所生的8个月大男婴的监护争议,成了很大的问题,由于当事人双方家庭该都无监护能力,我院人性化处理,创新思维,适用特别程序,由法院直接指定民政部门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妥善解决了孩子的抚养问题,也解决了张某家人缠绕在心头的纠结,法院运用司法裁判维护儿童权益,受到了当地村委会和村民的好评。这在江苏乃至全国尚无先例。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江苏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