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具有更方便、更及时、更快捷的特点,改变了民意沟通的封闭或者半封闭状态,给网民提供一个能够自由发问并得到及时回复的平台。我院于2012年1月开通官方微博,实行专人负责制度,坚持常态化管理,实时发布工作动态、重要事件,还提供查询案件进程等服务,让社会公众了解司法活动,方便舆论监督,促进司法规范,保障公正廉洁。
同时,我院还积极充分发挥微博便捷沟通的作用,一是将微博作为普法的重要平台,经常就一个案件或一个法律问题,和“粉丝”进行讨论,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提倡法治;二是将微博作为司法公开的重要内容,选择合适的案件进行微博直播,由文字录入快、法律功底深的法官在微博上进行图文并茂的现场庭审解说,与“粉丝”互动;三是将微博作为引导舆论的重要工具,对因审判执行等工作引发民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能通过微博,及时沟通疏导澄清事实,减少负面舆论,树立正确的司法舆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