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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上门调解金婚夫妻握手和好
  发布时间:2014-07-23 09:25:15 打印 字号: | |

 

    婚姻到了第五十个年头,被称作“金婚”。一般人都认为,能通过走到“金婚”的夫妻,肯定情比金坚,感情历久弥新。然而近日,我院却受理了一起“金婚”夫妻的离婚案件。
    原告刘某(女)76岁,被告韩某75岁,夫妻二人早在1962年便登记结婚,今年是他们婚姻的第五十二个年头了。老两口膝下有四个女儿,现在也都各自组成了家庭。婚姻的经营和儿女的抚养并非易事,夫妻二人虽经常为琐事产生矛盾,但也历经各种风雨共同生活了五十多年。如今,人到暮年,身体情况每况愈下,刘某因为腿部患病做手术,致肌肉萎缩,瘫在床上生活难以自理,加之韩某又为生活琐事经常与其发生争吵,刘某遂感夫妻生活已无意义。刘某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考虑到原告身体状况不佳,需卧床的客观原因,我院民庭法官主动来到原、被告家中,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头为刘某和韩某开展调解工作。法官耐心倾听了双方五十年婚姻历程后,一边向双方交代了离婚的后果,一边劝说原告不要因为病痛影响心情。刘某在法官真诚劝说之下,终于说出了内心的实话,其实自己并不想离婚,只是因为身体原因导致情绪不稳定,加之双方所生的四个子女又不在身边无法对其进行照顾,对夫妻感情产生了畏惧。在法官的劝说下,韩某也向刘某保证,肯定会好好照顾她,不再为琐事和原告争吵。最终,原告刘某撤回起诉,夫妻二人握手和好。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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