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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书记员改革提振精气神
  发布时间:2014-07-15 09:16:47 打印 字号: | |
 
    我院书记员改革,将书记员职务等级分为3级9等,依据工作技能、岗位质效、遵章守纪和服务年限等考核内容来评定。薪酬建立上下浮动的奖惩机制。最高等级与最低等级仅等级工资每月相差790元,年差近9480元。这项改革打破了原来的所有书记员不论工龄长短、干好干坏,工资报酬一样的大锅饭制度,引进了竞争机制,极大地提振了书记员的精气神,使得书记员工作在效率、质量、服务上都有明显的提升和改善。
    今年我院办案最多的法官曾晓青,截至6月底,她已经办结各类民事案件230余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8%,而她的审理期限却平均比去年减少15天,当事人投诉率下降58.4%,归档时间缩短了43天。这完全与她的书记员闫蓓蓓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分不开。每次接到案件后,闫蓓蓓都在当天送达,有时,送达不了,就利用早上或者晚上当事人在家时上门送达。有效的送达保证了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案件结束后,又加班加点地装订卷宗,及时高效地配合了法官的审判工作。“我是去年通过考试新进的人员,与他们老书记员相比,我的岗位技能、工作效率还有很大的差距,所以,我的职级相应较低。但是,我院试行的书记员改革制度,打破了论资排辈的定职级、定工资的局限,书记员根据岗位目标考核情况,核定岗位绩效工资,鼓励多劳多得。现在我只要勤奋认真工作,也可以拿到高的职级和工资。工作比较有动力,所以多干点也不觉得累和苦。”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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