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公安机关在行政案件办理和行政诉讼应诉过程中发现的瑕疵和问题,我院向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发出司法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程序公正理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安条线各项规定的要求,规范办案程序,严格办案流程,完善办案细节,做到法定环节无疏漏,规定动作做到位。尤其是群众的基本程序权利,如陈述权、申辩权、知情权等等,确保告知到位,保障到位。
二是进一步强化证据规则意识。在行政行为中,依法搜集证据,避免瑕疵证据,排除非法证据,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说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高度重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及时提交真实证据,切忌在行政行为和诉讼过程中人为制作不真实、不存在的证据材料,防止授人口实,引起工作被动。
三是进一步强化队伍素质培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干警综合素质,重点是加强法治理念教育,树立法治思维,恪守法律底线,妥善处理好服务大局、依法行政和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三者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