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劳动节,《人民法院报》第4版“影像·法行基层”栏目刊载了题为“小山村里的兄妹纠葛”的文章,用组图配文字的形式,生动地展示了我院法官践行群众路线,深入基层,走进乡村,服务群众,为民司法的优良品质与作风。文字部分如下:
4月24日,记者在江苏省镇江市镇江经济开发区丁卯街道采访时,巧遇小山村里发生的一起亲兄妹间的积怨纠纷。
曹家兄妹的父母遗有房屋三间一厢,其中厢房是砖头墙基土坯墙,父母离世前口头将厢房留给儿子曹家福。2011年该村征地拆迁时,妹妹曹家菊瞒着住在外地的曹家福,一人签了拆迁补偿协议。2013年10月,曹家福得知真相后要妹妹归还应得房产,但遭到拒绝,兄妹间一时水火不容。4月24日,曹家福将曹家菊诉至镇江市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丁卯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刘沫、曾晓青接案后,邀请该庭群众工作指导员周秀琴一道研究案情,厘清办案思路,并到被告原居住地找邻居调查,找村干部核实情况,找拆迁办查阅拆迁档案。在查清基本事实后,法官及周秀琴来到曹家菊居住地开庭。考虑到此案系亲兄妹间纠纷,不宜轻易判决,在历经3个小时的调解后,被告终于明白了事理,羞愧难当,并自愿提出拿出18万元给原告。至此,一起长达6个月的纠纷终于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