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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裁判文书强调群众看得懂
  发布时间:2014-04-11 10:44:36 打印 字号: | |
 
    “判了4万多元,比我要求的少了,但我服气。”4月2日,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的原告小王拿到了判决书。这份判决书上有一张表格,每个赔偿数额如何得出可以做到按表索骥、一目了然。
  “让裁判结果以老百姓看得懂的方式呈现”。这是我院近期推行的又一项重要的亲民举措。去年11份,我院在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大走访中发现,97%的当事人习惯跳过文书前文,径直查看判决结果。对此,大部分人在解释原因时选择了“看不懂、不得要领”。
     “一份好的裁判文书,岂能孤芳自赏,首先得让普通人看得懂。”院长高国华认为,裁判文书是司法公正和司法能力的最直接载体,“法官的文书不能陷入自我逻辑的泥潭,必须得符合一般人的阅读习惯。”为此,该院推行要素式和表格式文书两类新文书格式,由法官根据案情“量体裁衣”分别适用。 要素式文书不再单独列举诉辩意见、举证、质证等情况,而是将案件要素分为无争议、争议两块。文书加重对争议部分说理,在每一个争议的要素下将证据认证和论理部分揉在一起,逐一认定事实、给出结论。表格式文书主要适用于伤害类的纠纷。这类案件的赔偿项目较多,运用表格能够一目了然。
    “当简则简、强化说理”。副院长袁泉介绍,裁判文书改革就是要在确保裁判逻辑性、过程完整性和论理透彻性前提下,最大限度精简文书内容,并加重裁判理由的笔墨。
    据统计,我院该举措实施半年来,上诉率大幅降低。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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