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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让执行全方位晒在阳光下
  发布时间:2014-03-29 10:05:15 打印 字号: | |

    日前,《人民日报》报道我院执行公开相关工作,原文如下: 

    “我看到了案件执行的全过程,法院已经尽力了,不管结果如何,我都接受。”3月19日,家住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大港街道的李先生说。

    李先生因被告不履行生效判决,自己的7万多元无法追回,2月9日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您的案件已经于2014年2月10日立案,承办法官万保华,联系电话……”次日一早,李先生的手机便收到了法院的短信通知。随后,李先生又陆续收到了法院10多条信息,内容涉及被执行人房产、银行账户的查询结果,以及对被执行人行政拘留等。

    这只是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推行阳光执行的一个小案例。“最大限度地公开执行信息,既是让公众和当事人充分了解法院执行工作,增进理解,也是将执行工作晒在阳光下,倒逼执行法官提高执行能力,促进法官公正廉洁司法。”谈到打造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的意图时,院长高国华如是说。
 
    去年10月,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开通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实时发布信息,让当事人和公众及时了解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和案件进度。据分管立案庭的副院长李平波介绍,“此前,执行信息通常不及时告知当事人,每每当事人向执行法官询问案件进展时,法官常常回答‘正在办’。这样,法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由于结果不很理想,当事人又根本不清楚法官为他的案件都忙乎了啥,往往产生不满,甚至无端猜测法官办案不公,进而投诉。”执行信息公开后,当事人可随时知晓案件执行情况,增进了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理解。
 
    在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悉案件情况:一是当事人或代理人通过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的电脑查询;二是通过手机短信知悉,每有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措施和进展,执行法官会向当事人及时发出短信告知。
 
    此外,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还设置了公众公开系统,发布执行程序流程图、执行听证公告、重大执行活动以及风险告知、财产申报令等涉及执行的规定,并公开曝光“老赖”,发布其姓名、照片、职业、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
 
    为加强监督,法院还出台了违反执行信息公开的分色管理办法,被有效投诉12次,给予蓝色警示,进行提醒教育;被投诉34次,给予黄色警示,进行诫勉谈话;被投诉4次以上,给予红色警示,待岗处理,甚至纪律处分。
 
    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运行以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69件,执结887件。实际执结率达91.54%,同比增长9.81个百分点。没有出现干警因信息发布不及时而被处理的情况。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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