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不断注重提升司法品质,采取“三三三”举措提升司法公信力,最大限度地保障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必访”。做好案件当事人的判后释疑工作,化解当事人心中疑惑,稳定当事人情绪,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自已的诉求,尤其是对上级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当事人主动要求回访的案件。近期,我院对2013年审执结的10%的案件进行回访,召开案件回访分析通报会,分析问题,强化措施,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反馈”。填写《案件当事人回访卡》,将当事人对承办法官的办案效率、公正裁决、廉洁自律三个方面的反馈记载明确,针对回访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及庭室都要及时制定有针对性地整改措施,对在回访中当事人反映法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及时进行相关调查,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将相关调查结果及时向当事人通报,维护司法廉洁公正形象。
“三满意”。竭力做到当事人满意、群众满意和社会满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2013年,我院为经济困难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09.3万余元,对30多名特困当事人进行了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