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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全面推行三大公开平台建设
  发布时间:2014-03-06 13:41:08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我院利用信息化技术,积极拓宽司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全面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
    建设裁判文书上网平台,推行裁判文书上网。我院裁判文书上网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调解、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方式结案的案件,以及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案件,依法不予公布外,生效裁判文书一律上门户网站公布,当事人可直接通过互联网查看裁判文书。为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我院对拟上网裁判文书一律使用“裁判文书上网审查系统”隐去当事人身份证号码、住址等相关涉密信息与敏感信息。对于拟不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层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决定,保证上网裁判文书的数量与质量。
    此外,我院还积极打造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我院现有的电子触摸屏、门户网站、认证微博、微信、法院公告栏、网络庭审直播等审判公开平台的作用,将立案和审判流程、承办法官联系方式、开庭时间地点、庭审全过程、判后答疑等贯穿整个审判流程的依法可以公开的事项予以公开,并建立网上服务大厅,设立立案咨询、诉讼指导、案件进度查询等板块,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案件审理情况的目标。
    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是该院重点工作之一。在执行案件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明白卡”,写明案件执行流程、当事人权利义务、承办法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实现承办法官与当时人一对一的联系,方便当事人随时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建立执行信息短信平台,将案件执行过程对当事人进行实时告知;利用QQ、微博、微信等网络通讯软件与当事人建立沟通平台,实时发布案件执行信息,接受当事人的咨询,做好释法和情绪安抚工作;同时,利用执行联动平台和征信系统,发布拒不执行判决人员的信息,打击“老赖”行为,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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