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我院强化认识,细化举措,以“三个坚决防止”为目标,重点做好四项工作,切实维护“两会”期间的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排查工作。主要是排查三项内容:一是重点排查涉诉信访老户,掌握其近期的思想动态和行动方向;二是重点排查有可能发生赴省进京上访的苗头性因素和不稳定人员;三是重点排查在手审执案件中,情绪容易激烈和行为容易偏激的当事人,防止其利用重点敏感时期越级上访。
二是联动工作。一是院内部门之间联动。信访案件第一时间与业务庭室、承办法官联系,审管办负责督促,纪检监察部门配合监督,共同做好化解疏导工作。新的审判质效考核办法明确规定,案件承办人不协助立案庭信访工作人员化解信访矛盾的,按照信访件(次)扣除案件承办人的考核分数。二是法院与基层党委政府联动。及时反映情况,及时沟通信息,共同研判对策,形成工作合力,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人员吸附在当地。三是法院与开发区相关部门联动。与开发区信访局、政法委等部门配合联动,严格执行重点敏感案件向党工委报告制度,不折不扣地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下访工作。紧密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信访老户和可能赴省进京上访的不稳定人员,院领导和信访工作人员深入镇(街道)、村(社区),面对面地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听取群众诉求,舒缓群众心理,想方设法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即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尊严,也让群众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
四是接访工作。我院制定了院(庭)长信访接待日制度,确保每天都有院领导、中层干部接待当事人,明确要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会见当事人。如有正当事由,当日不能正常接待的,必须第一时间做好衔接工作,及时作出调整,决不让当事人满怀希望而来,充满失望而归。新的审判质效考核办法明确规定,如果出现接访不及时、接访态度不端正等引发投诉的,扣除考核分数,直接与奖惩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