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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以全方位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2-10-08 12:39:39 打印 字号: | |
 
    我院坚持以人为本, 以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司法服务的新动力,不断创新司法公开的新机制新举措,让公开成为司法工作的自觉意识,落实到司法服务的各个流程,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各界了解法院、了解法院工作,方便监督,促进司法程更加符合规范,司法服务自觉倾注情感。该院自2007年成立以来,连续五年保持审判人员人均结案列全省法院第一,其主要做法是:
一、程序公开,促进办案规范
    一是以诉讼服务推进立案公开。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实行立案窗口“一站式服务”和“首问负责制”;通过电子触摸屏公布管辖案件范围、起诉条件和手续、诉讼收费标准、审判流程示意图和监督举报电话等;立案时 告知诉讼风险和各类案件举证要点。开通“12368”语音查询系统,积极为当事人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服务。
    二是以信息化推进庭审公开。依法应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并通过法院外网、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介刊登庭审公告,方便公民旁听接收教育;大力推行阳光审判,实现庭审过程“三同步”,并同步录像刻盘,全程接受各方当事人的监督,保障调解、庭审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以全面告知推进执行公开。对被执行人情况和财产状况及时告知当事人;对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的,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对执行款项的接收、发放、执行标的物的保管等重点环节,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对选择鉴定、评估、拍卖机构的过程和结果,全程公开,使执行工作在双方当事人监督下进行。
二、释法公开,促进案结事了 
    一是案件处理全程释法。立案时,对不能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予以释明,对如何举证进行必要的指导;审理时,就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进行必要解释,告知其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判决后,详细交代上诉期限、裁判生效的法律后果以及申请执行的期限等,以免当事人丧失诉讼权利和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是信访接待现场释法。针对一般信访问题,现场公开解答信访人的疑虑,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矛盾较为复杂的信访问题,运用五级联网视频系统,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公开释法。必要时召开信访听证会,进行全面调查,公开解答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公布信访问题处理结果,尽力化解矛盾。
    三是网上公开答复释法。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专人负责网络媒体反映强烈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的释法工 作,适时发布相应信息,及时答复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今年,采取实名注册的办法,及时办理并回复网帖90余件,正确引导和处理反映的事项,没出现一起重大网络舆情事故,当事人对法院网帖回复满意率较高。
三、服务公开,方便群众诉讼
    一是打造公开物质载体。在立案大厅、审判法庭等公共场所设置公示栏、宣传栏,制作展示板,将适于公开的相关内容全部向社会公开。专门配置用于案件信息查询的电子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司法活动。
    二是深入开展巡回审判。以利民、便民为出发点,发挥辖区镇、街道固定巡回审判点的作用,采取送法下乡、服务上门的方式,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在百姓家中调解,到田间地头开庭,以公开透明的方式,教育当事人和案发地群众学法守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今年以来,共开展巡回审理495次。
    三是大力推行庭审直播。对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教育意义较大的案件组织开展庭审直播,让群众知道法院的审判工作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如2010年6月23日,利用数字法庭成功举办镇江首例庭审网络直播,向社会展示庭审全过程,引起社会强烈反响,金山网网络直播、微博互动评论、媒体跟踪报道、人大代表点评,有效提升司法公信。
四、审务公开,方便各界监督
    一是加强事务公开力度。在外网专设“审务公开”栏目,将重大审判活动、法官基本信息、审判信息、裁判文书、庭审活动在网站上公开。向社会公开投诉办法,明确告诉当事人投诉的途径和形式。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通报法院重大活动、社会关注案件办理情况以及司法改革新举措、新成效等。
    二是加强法院开放工作。推行“法院开放日”活动,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村民代表、学生等走进法院参观科技法庭、羁押室、立案大厅等审判场所和廉政长廊、青少年维权展厅、荣誉室等文化建设场所,旁听庭审,了解法院工作情况,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活动。
    三是加强新闻媒体监督促。以媒体为依托,借助网络、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制作专题节目,刊登典型案例,法官评析、释法说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院判案的具体程序,增强了司法的透明度。对于典型案件、有影响案件或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案件,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对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适时报道,在公开监督下实现公正。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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