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我院女法官吴茜
她是社区法官,走街跑巷,化解家庭矛盾,解决邻里纠纷;她是亲切法官,用法律的公正慰平女同胞的委屈,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和温情,为孩子们撑起成长的蓝天;她是坚强法官,不畏艰难,秉公执法,刚正不阿,屡创佳绩;她先后多次荣获先进工作者、文明法官法官、优秀法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今年又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一等功……
她,就是我院丁卯法庭的女法官吴茜,一个柔弱的外表,一颗坚强的心,一个深受百姓喜爱的法官。
妇女心中,她是维权依靠
2009年7月,王女士来到丁卯法庭,请求法院为她做主,要回承包耕地。
原来王某自2003年起就与丈夫、孩子在外打工,自家的耕地则交由他人代种。2008年5月的一次交通事故不仅夺走了她的儿子,丈夫也落下了伤残。当年7月,她回到家乡,发现自己已无地可种——村里在2005年将她承包的土地重新发包给其他村民耕种,并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失去生计的她,多次上访,问题一直未能解决,生活也陷入困境。
作为民事法官,吴茜清楚地知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效的情况下,承包纠纷是无法通过民事诉讼得到解决的。如何让王女士得到有效的救济?吴茜查阅了大量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相关规定,并多次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各部门都认为这起纠纷涉及区划调整,与本部门无关,且该纠纷是陈年旧账、涉及面广、牵一发动全身,不宜重新处理。
为此吴茜又多次找市农业局和法制办协调,确定责任主体。在吴茜的努力下,此案进入了行政诉讼程序,经过紧张的庭审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最终我院判决撤销政府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王女士要回了久违的承包地。
“谢谢吴法官……”拿到判决书后王女士潸然泪下。此后吴茜又成功的处理了徐许多类似案件,特别是帮助“外嫁女”讨回承包地,破除了“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不良习俗等,有力维护了妇女权益.
孩子心里,她是“法官妈妈”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吴茜与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我院成立的第一年就被评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有一位案件当事人的亲属就说:“小法庭里有大爱。”这是一起抚育费纠纷,原告陈某是一名只有11岁的未成年人,在他六岁那年,父亲因车祸去世,一年后母亲组织了新的家庭,他一直随奶奶生活。5年中,其生母未给付一分钱的抚养费,奶奶年事已高,无力支付孙儿的教育及生活费用。陈某无奈之下将自己的生母告上了法庭。
看着无助的孩子,吴茜感到一刻也不能等,当晚便上门调解。法律、责任、母
爱……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小陈的母亲终于答应每月支付一定的抚育费。第二天,吴茜又赶到学校为小陈免除了学杂费,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她又马不停蹄地跑社会保障部门、街道、社区、民政等部门,为小陈和奶奶申请了低保。“让一个孩子重新获得爱,并且懂得爱,再苦再累,我也会做。”吴茜这么说了,也这么做了,她用不懈的努力把爱心传递。
坚持用“心”挽救失足的少年,用“爱”温暖迷失的心灵,“法官妈妈”吴茜说:“我们不光是为了审判而审判,更多更重要的是要保护那些失足孩子的未来。”
老人口中,她是“法官女儿”
王某因不满父母偏心哥哥,在其父母外出时撬锁住进二老的房子,拒不归还。无奈之下,老两口将儿子告到了法庭。
在法庭,吴茜与王某拉起了家常,讲法律、讲亲情,讲到了自己从小失去的母亲,“老人是用来孝敬的!”吴茜充满感情的一席话,让王某流下了惭愧的泪水,当即将自己侵占的房屋钥匙交还给了母亲,表示今后要善待母亲。王某的母亲,喜极而泣地连声道谢,因为她不仅收回了房产,更重新收获了母子亲情。
维护老年人权益要靠机制。与丁卯街办合作,吴茜在丁卯法庭创建了在镇江市首家老年维权工作站,带领工作站法官和志愿者深入社区、敬老院,接待老人咨询上百人次,上门立案10余次,解决赡养、分家析产、离婚等涉及老人的案件100多件。2010年重阳节,丁卯街道百名老年人民调解员网络正式成立。在吴茜的倡议下,许多通过法庭维权的老年人,利用在维权过程中学到了法律知识,增长的法律意识,反过来作为老年志愿者帮助法庭诉前调解案件。两年来,百名老年人民调解员利用他们的声望和热心帮助法庭诉前调解案件数百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生活中,吴茜也把很多孤寡老人都当作自己的亲人,而这些老人也喜欢称她为“法官女儿” 。张许村的张奶奶双目失明,卧床多年,无人照顾,吴茜得知后主动上门探望,帮助老人解决的生活困难,并常年进行帮扶。吴茜还多次自掏腰包,到辖区敬老院慰问老人,资助多位孤寡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