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创新“分色”管理办法,从狠抓工作细节、工作态度和队伍形象入手,对产生信访投诉的部门和干警进行分色警示、跟踪监察,从而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满意度。
一、日计月结,分色警示。对投诉情况,平时随时记录,按月通报,每半年统计一次,分色警示。凡是被投诉1-2件次,投诉后处理及时,投诉人反馈满意的给予蓝色警示;被投诉3-4件次,投诉后处理较到位,投诉人反馈较满意的给予黑色警示;被投诉4-5件次,处理不够到位,投诉人反馈不够满意的给予黄色警示;被投诉5件以上,处理不到位,投诉人反馈不满意的给予红色警示。
二、梳理核查,严格惩处。对于当事人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甄别处理。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的,立即整改、限时办结,并对被投诉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察,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调查其满意度。同时对被给予蓝色、黑色警示的部门和干警,进行提醒教育;对被给予黄色警示的部门和干警,进行诫勉谈话;对被给予红色警示的部门和干警,进行待岗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三、加强考评,锤炼作风。加强对部门和干警的监督考核,对被投诉案件及时分析原因,剖析根源,找准干警在办案质效、工作作风、对待当事人态度等各个方面存在的明显不足,推动改进和提高。通报结果与单位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发现确有违纪的,实行一票否决。严格要求部门和干警,从小事抓起,从细微处入手,时刻做到自警、自醒、自律,树立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四、对标找差,提升效果。结合“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干警自我审视、自我提升。要求在工作中,以受到警示教育的部门和干警为诫,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换位思考,真诚对待和处理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诉求,自觉遵守法院各项规章制度、廉政准则和其他纪律要求,以过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热情周到的司法服务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努力打造亲切法官、亲民法庭和亲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