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我院非对抗执行倡导“绿色出行”
  发布时间:2012-07-04 09:11: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为进一步提升执行绩效,实现与车改接轨,我院对大港、丁岗等辖区内非对抗执行倡导“绿色”出行。执行干警在近单位辖区内的调查取证,到银行的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提倡“步行”、“自行车”、“电动车”机动办案,既能轻松出行,提高执行效率,同时也有利于执行便利,实现“绿色”环保。
    在执行过程中,以“绿色”方式出行,能够提升执行干警在处理执行案件中的机动性,解决了“用车难”问题,提高执行效率。据不完全统计,我院执行案件有一半以上案件集中在大港、丁岗、大路镇等地,执行干警进行调查取证、至银行进行查扣冻工作,可以控制在“三公里”内,完全可以采取“电动车”、“自行车”,甚至是“步行”出行方式。
    此外,我院正开始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车”的取消,也要求执行办案能够根据“执行实际”,有方向、有目的地减少司法成本,在近单位辖区内非对抗执行倡导“绿色”出行,可以以“最小”的代价实现办案“绩效”,既减少了执行成本,同时也为“风景线”添上一份别样的“风采”。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