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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南京大学等三所高校法学院合作共建
  发布时间:2012-05-16 09:44:00 打印 字号: | |
    5月15日下午,我院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举行共建仪式。镇江市中级法院院长茅仲华,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祥义等领导参加了活动并讲话。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和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友根、周佑勇、邢鸿飞与我院高国华院长签订合作协议书,并向我院授牌。我院成为教学实践、法学研究和研究生培养基地,并将在法学研究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授牌后,校方代表李友根院长、周佑勇院长以及邢鸿飞院长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一致认为,院校共建是双赢的举措。大学是培养复合型、高素质法律人才的摇篮,而人才的培养更离不开司法实务实践,而法院能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实践环境。法官通过实务操作、互动交流、共同探讨等方式指导学生实践,对学生以后的学习、工作很有帮助,也为学校法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审判实务素材。
    王祥义书记代表新区党工委、政法委,希望我院能借助与高校的共建平台,利用学校的人才、知识优势,提高法官的素质,提升法院的工作水平,进而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推进司法改革,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最后,市中院茅仲华院长作重要发言,他指出,开发区法院是镇江法院与高校共建的先进代表,走在了其他法院前列。加强院校间的信息交流,共同研讨疑难复杂的新类型案件,有助于提升法官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
    截至目前,我院已与包括苏州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在内的8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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