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工作中重视文书撰写。将“文书质量无小事”意识贯穿审判工作主线。组织开展文书撰写专题培训,要求法官加强法律法规、优秀文书范文的学习积累,适时推出优秀裁判文书供大家学习、交流。树立审判过程为文书制作服务的理念,养成记录工作笔记的良好习惯,减少文书错误。
二是制度上规范文书管理。制定《关于裁判文书管理的若干规定》,规定案件的裁判文书,由承办人起草;组成合议庭的,还须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共同审阅,送庭长核稿,再报分管院长签发。对拟稿、核稿、签发等相关制作环节的责任明确,并对裁判文书出错如何弥补等进行详细规定。
三是细节上把握文书质量。加强对证据分析、判决说理和裁判主文等重点内容的检查,注重文字表述、标点符号、计量单位运用等规范要求。从统一文书的字体、字号、排版等细节入手,提高文书的外在质量。送达文书前,阅读校对,避免发生错字、别字、漏字等低级错误。
四是评查中加强文书考核。加强对裁判文书质量的跟踪、检查,早发现、早纠正。每月通报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提醒,避免再次发生。对已经通报仍然再发生类似问题的,部门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要作出书面说明。并将文书差错问题纳入审判绩效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