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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宣传路 五年苦与乐
作者:徐吉梅  发布时间:2012-02-14 06:24:24 打印 字号: | |
    苦和乐,皆为感受。乐,是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自不必多言。然而如何认识苦,怎样面对苦,才是人生的必修课。
    2007年6月,我被调到开发区法院从事文秘工作。从未有过办公室工作经历的我心中七上八下,对能不能胜任宣传信息工作没有一点底。院长看出了我的顾虑,鼓励我不用怕,大胆做。院长的话激发了我不畏难不服输的勇气,既然领导将我放在这个岗位上,便是对我的信任和考验。于是,我下定决心:“要干就要干好。”
    我学的是法律专业,以前没有接触过新闻写作,遇到新闻线索和典型案件不知道从哪下手。为了尽快适应工作,我在认真学习有关新闻写作书籍的同时,还向同事学,向记者朋友学。在新闻媒体朋友的指导帮助下,我的新闻写作能力逐渐提高,稿件逐渐被《江苏法制报》、《镇江日报》、《京江晚报》等省市级报刊采用,使我拥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信心也一天比一天足。2007年9月,我院《巡回审判在乡村》稿件被《人民法院报》采用,国家级媒体上出现了我的名字,那一刻的我心中有说不出的激动。领导也及时给予鼓励,我的信心更足了。从此我更加勤奋地工作,哪里有宣传价值的新闻线索,哪里就有我的身影。
    从事宣传工作要有新闻敏感性,对法院每一次开展的重要活动我都及时采访、组稿,并给予及时报道。2008年春节刚过,我院即开展以“关注民生、服务发展”为主题的“法进村居”大型送法活动,在辖区丁岗、大路、姚桥镇、丁卯街道、大港街道等52个村、10个社区全面展开。2008年2月28日上午,高国华院长在大港街道港南新村举办法制讲座。讲座以互动方式进行,激起了群众莫大兴趣,台下群众积极提问,气氛十分活跃。高院长针对继承、赡养、抚养、工伤等热点难点问题一一进行了讲解,并发放近400份法律资料。我被现场气氛所感染,便按下了照相机快门……次日,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高院长送礼》刊登在《人民法院报》上。
    搞文字工作的同志都知道宣传工作是枯燥的,它要求我们耐得住清贫和寂寞,就象一个号手,为别人鼓与呼,为他人添光彩。没有从事过宣传工作的同志根本无法想象这项工作的寂寞,下班后、休息日,别人可以放松一下,而对于一名宣传人员而言,却是写东西的大好时机,没有上班期间的杂事,一个人可以静下心来写东西。我的好多稿件就是在别人休息的时候写成的。5年中,加班加点对我来说可谓家常便饭。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通过我与同事们的共同努力,我院的宣传工作连续五年在镇江新区、基层法院名列前茅,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我个人也被评为先进个人。从事文字工作,虽然辛苦一点,我心中也常怀收获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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